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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四确保”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阅读次数: 编辑:叶亚运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6:35 [ 字体:   ]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无为市“四确保”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一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保尽保”。严把进口关,坚持线上和线下“双线并行”,要求各镇在受理特困申请时,线上及时通过芜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核对申请对象户的房产、车辆、存款、社保等信息;线下百分之百入户核查,通过面对面询问和对邻里走访,了解申请对象户的其他家庭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纳入保障。畅通出口关,2024年3月,印发《2024年无为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在册特困对象开展年度复核,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调出保障范围。2024年1-4月,共纳入特困供养104人,终止供养153 人,为6167人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金 2032.04万元。

二是提升照料服务水平,确保“应养尽养”。鼓励引导高龄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对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综合评估后视情纳入集中供养,并按照全护理1000元/人/月、半护理500元/人/月、全自理54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委托有意愿有能力的近亲属帮助照护,安排专人定期入户走访,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并按照全护理469元/人/月、半护理268元/人/月、全自理41元/人/月发放照料护理补贴。2024年1-4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补贴242.78万元。截至目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70%。

三是补足住院照护短板,确保“应护尽护”。2021年开始,无为市民政局为所有在册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了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对因病或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特困人员给付医疗护理赔付,有效缓解特困人员住院护理经济压力。2023年全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赔付达10158人次,赔付金额达139.19万元。2024年,住院护理保险服务内容在保险赔付的基础上增加了陪护服务项目,切实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入院照护的难题。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应查尽查”。进一步加强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镇审批的特困供养对象户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抽查;对各镇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通过材料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地问策问效,了解群众对镇村工作真实的满意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施策精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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