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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

阅读次数: 编辑:赵斐雅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7:08 [ 字体:   ]

为助力人民城市建设,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成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结合民政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无为市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抓推进。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政策,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做好社会救助提标准备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无为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物价水平,精准测算提标所需资金并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协商,拟定困难群众提标报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提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提标准。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实现困难群众民生工程救助标准全市统一,无为市低保标准由662/月提高到742/月,年增幅12%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 2020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推进了无为市救助标准与市区并轨。

三是兜底保障扩范围。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救助力度,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按照因病支出型贫困政策予以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为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申请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最大程度上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1年1-9月共将739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共为128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6.93万元。

四是动态管理求实效。为巩固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成果,无为市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特困对象进行定期动态管理,采取线上核对与线下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芜湖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复核,重点关注预警信息,对有预警信息保留人员做出备注说明,残疾等级根据残联系统重新比对。线下入户调查坚持做到“户户到门、人人见面”,入户复核至少两名调查人,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2021年1-9月共纳入城乡低保1271户1650人,出保1223户2222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339人,终止供养2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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