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按规定扣减核算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低收入家庭:拓宽低保边缘家庭的覆盖面,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1.5倍、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申请、审核确认】
依申请认定: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调查、审核确认等认定程序和动态调整程序参照低保的规定执行。
直接认定:按照“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对不符合特困、低保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将其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救助政策】
对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民政部门及时将数据推送至医保、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由相关救助管理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救助热线
无为市民政局 0553-6363505
南陵县民政局 0553-6827639
镜湖区民政局 0553-3873501
鸠江区民政局 0553-5855593
弋江区民政局 0553-4817057
湾沚区民政局 0553-8811272
繁昌区民政局 0553-7852760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53-5841566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