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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江葬活动询价公告

阅读次数: 编辑:叶亚运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6:20 [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芜湖市民政局拟就江葬活动进行询价采购,采购的基本内容为芜湖市江葬活动服务,包括江葬现场布置江葬殡仪服务江葬后勤保障(含车辆等)。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有关任务要求

1.项目名称:芜湖市江葬活动

2.采购类型:询价

3.报价:最高限价为1.8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作无效响应。

3.1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需求(服务内容):

4.1暂定在202579日,在长江的轮船上举行江葬活动,预计约有20户家属参与,参加江葬的亲属约40人次。

4.2江葬现场布置:提供祭奠仪式的策划现场布置并提供所需各类设施设备及道具(包含鲜花、胸花、可降解骨灰坛以及各种宣传物料及耗材等)。

4.3江葬殡仪服务:配备礼仪人员负责配合江葬活动的花篮敬献等工作;辅助人员负责江葬活动引导家属进行江葬等。

4.4江葬后勤保障(含车辆、船只等):提供本次江葬活动所需的船舶、车辆等;江葬活动中负责配合工作人员和家属将骨灰转移到可降解骨灰坛内;为参加江葬活动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本次活动安全正常开展

4.5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提供的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4.6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要求或不能够满足项目要求为理由拒绝履约。

5.服务期:双方自签订合同起至江葬活动结束

6.合同主要条款:

6.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6.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照支付流程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人相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6.3其它内容

其他内容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协商确定,报价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报价机构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7317:00

地点:上述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材料送至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A407办公室。

响应文件组成:纸质响应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响应声明(格式附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附后)、以及根据询价公告及公告附件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报价人提供一式两份的纸质响应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两份响应文件装在一个密封包装内,密封包装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成交人的确定

采购人组织评审,经评审后符合公告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最低报价中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足3家报价的,由芜湖市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中标后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未中标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五、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民政局

地址:鸠江区政通路66A4

联系方式0553-3814275

项目联系人:胡学友

 


     响应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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