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芜湖江北文化陵园经营性公墓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鸠江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的开业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和实地验收,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下放实施办法》《芜湖市经营性公墓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并核准名称为芜湖江北文化陵园(地址:鸠江区沈巷镇南埂村,占地19717.94㎡;经营主体:安徽万丰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兴民;业务主管单位:鸠江区民政局),批准芜湖江北文化陵园正式经营。
芜湖江北文化陵园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要求落实公墓年检制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满足低收入群体骨灰安葬(安放)需求,引导文明低碳祭扫;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按照环境园林化、葬式多样化、设计艺术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人性化加强经营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做好公墓养护费、绿化费的提取和管理工作,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芜湖江北文化陵园若改变名称、经营面积、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等行政许可事项变更的,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芜湖市民政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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