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社区治理创新示范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为提高全市社区工作者社区治理改革创新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全市社区治理创新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3年9月12日—9月15日(9月12日8:30之前报到,9月15日下午返回)
第二期:2023年9月19日—9月22日(9月19日8:30之前报到,9月22日下午返回)
二、培训地点
市区市直机关会议定点酒店(具体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第一期: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其他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的工作人员)及县市区民政部门社区治理业务工作人员
第二期:农村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其他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由市民政局主办,第三方具体承办。
四、培训内容
党的二十大关于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解读、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五社联动”“三治融合”社区治理体系实践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基金及社区微公益创投运营、全科社工建设、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等。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参加培训人员选派工作,于2023年9月8日12:00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民政局。
2.本次培训不收取食宿和培训费用。交通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3.培训期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管理,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旷课,确需请假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联系电话:0553-3813281,邮箱:whszqk@163.com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芜湖市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