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30 17:01信息来源: 芜湖市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向世旭 字体:【  

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文明办、农业农村局、妇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明办,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党工委办公室、农村发展局、党群工作部:

现将《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室

 芜湖市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妇合会


20221230

 


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弘扬优良传统,革除婚丧陋习,狠刹大操大办之风,着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推进厚养礼葬、文明祭扫,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决抵制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恶俗婚闹、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推动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行移风易俗,切实把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推进一约四会一队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恶俗婚闹、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传承和弘扬优良传统文化,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积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体现文明进步方向的婚丧举办形式,综合考虑城市、农村等不同类型实际情况,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婚丧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对操办婚丧事宜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对症下药。既依法依规开展婚俗事宜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又深入分析、突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屡禁不止的顽症痼疾。

坚持群众主体、依法依规。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建设施与化观念并举,切实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用好相关法规政策,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

四、工作任务

(一)倡导婚事新办。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反对利用婚姻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家庭婚礼、旅游结婚等简朴温馨而有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侈浪费,提倡控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和标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喜事新办规定,提升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坚决抵制恶俗婚闹行为,倡树新风正气。

(二)倡导丧事简办。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反对薄养厚葬;反对殡期冗长;反对雇人哭丧、低俗表演、燃放鞭炮;反对占道治丧、鼓乐扰民。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反对散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私自建设住宅式骨灰存放设施等,提倡实行遗体火化、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三)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革除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方面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婚事新办和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崇德的社会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改变。

(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选择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移风易俗宣传馆(场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居)婚丧喜庆公共场所、城乡殡葬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分别建成一批示范点、样板区,有条件地区可积极探索在公园、风景区等人流较大、环境优美或具有纪念意义场所,设置婚姻登记场所室外分点或颁证点,为本地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提供良好物质条件,营造优良环境。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聚合力作用,定期召开移风易俗工作例会,通报问题、推进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等阵地,通过颁证服务、举办集体婚礼、生命文化教育等形式,引导群众树立婚丧习俗新理念;要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婚姻家庭纠纷、殡葬信息等排查工作衔接制度,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熟悉民情、社情的优势,重点做好本辖区居民的高额彩礼、婚姻关系变化、殡葬等信息的摸排、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督促检查,针对滥办酒席、高额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指导村(社区)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婚庆、殡葬领域行业协会(促进会)作用,引导会员单位严格行业自律,加强与红白理事会的协作配合,强化对会员单位从业行为的管理约束,联合抵制低俗、迷信等不文明行为。各级文明办要依托本地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报道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婚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婚俗新风的公益广告,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重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评比在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宣传婚丧移风易俗,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推选评比中,将好家风好家教作为评比重要因素,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各地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作为,依法按程序建立健全一约四会一队【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移风易俗劝导队】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章程,通过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的形式,本着文明节俭、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与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相抵触的原则,明确操办标准、工作要求、奖惩措施。鼓励各村(社区)统一办事场所、统一办事标准。抓好监督落实,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开展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改进乡村治理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抓具体工作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职责。各地要把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要将移风易俗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工作能力。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身边群众积极响应和支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三)注重精准施策。婚丧事宜移风易俗要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差异施策,农村地区要注重整治高额彩礼问题,城镇地区要注重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婚丧理念。支持各地申报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我市婚俗改革路径,以点带面,为全市移风易俗提供鲜活样板。

(四)加大政策扶持引导。要注重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扶持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开展文明操办婚丧事宜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和培育适龄青年婚恋观中的积极作用;联合制定政策文件,打通不同部门、行业之间的界限,使移风易俗好家庭在创业贷款、入托费用多方面享受减免优惠服务,真正使群众得实惠。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民政、文明办、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对群众举报、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从严查处;对相关失职失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导致陈规陋习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加强对城乡居民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劝阻,引导城乡居民养成文明节俭习惯,自觉推动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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