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主要任务

发布时间:2023-01-20 15:43信息来源: 芜湖市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向世旭 字体:【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党的全面建设走深走实。全年党委会会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16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召开局党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印发《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民政系统落细落实、见行见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调研,调研报告获评优秀。

基本民生保障坚定坚实建成芜湖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会同12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通知》,在拓展低保保障范围、落实特困照料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共保障8.92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7万人,开展临时救助7554人次,累计支出各类救助金约8.5亿元。

(三)基层社会治理善为善治。出台《芜湖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开展城乡治理试点示范建设,湾沚区通过全省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评估验收,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四湾社区“12580”工作法入选全省第三批优秀社区工作法。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动态调整两个正面清单,制定两个负面清单。出台《芜湖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和管理考核机制。截至2022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共有社区工作者3353人,每万城镇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2.5名。推进芜湖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镜湖区北门口社区、南陵县和顺社区被确定为全省第五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5595家。创新举办第八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资金200万元,开展活动296场,服务22320人次。积极发展慈善和社工事业,全年发放助学金142万元,资助385人,援助重病患者1791人次。全市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8家,已建成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71家,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共2727人。

(四)基本养老服务日新日进。全面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制度,共为644名老年人赔付254万元。推进暖民心工程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已建成运营城乡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508个,累计服务老年人91万人次。推动养老产业事业协同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养老服务交流合作。推进举办长三角(芜湖)康养产业高峰论坛暨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博览会,全市9家养老机构入选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南陵县霭里入选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繁昌区马--长康养基地入选安徽省养老服务业长三角康养基地。

(五)基本社会事务提质提效。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550元和1150元,共保障孤儿804人。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纳入地方福彩公益金予以保障。对全市226名困境儿童和239名留守儿童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完善1226名困境儿童基本信息。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7180人次。湾沚区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06万元,惠及4.4万余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62万元,惠及5.3万余人。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122个,开展各类康复服务158次,服务4104人次,站点建设率和服务覆盖率100%。制定印发《芜湖市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清单》,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指导中心(展示)项目建设顺利完工。完成市区13条道路命名工作,设置市区路名牌100块。

(六)民政改革发展求新求变。聚焦群众需求,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试点。积极推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共惠及2.3万户家庭,减免2142万余元。

二、2023年主要任务

(一)推进民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做优做强芜湖民政讲堂,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体推进机关党建提升行动和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打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党建品牌。

(二)继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完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文件,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推进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和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规范清理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积极推进智慧社区项目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和完善地名管理服务。

(五)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功能型党组织及群团组织组建力度,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持续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落实行业商协会轮值制度。

(六)加速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深做实婚姻移风易俗工作。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七)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做好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工作。探索社工站运行管理模式。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审核和志愿服务项目备案工作。

(八)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应保尽保。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