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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做好“三个坚决”,保证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阅读次数: 编辑:赵斐雅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07 16:53 [ 字体:   ]

为充分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推动民生工程开展,帮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实现高标准运营,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与专业化水平,南陵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发放相关工作。同时为强化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做到资金发放项目严格评估等要求。南陵县民政局在发放工作中开展电话回访等工作,做到“三个坚决”,保证运营补助发放工作有序、严格开展。

一、坚决做到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南陵县民政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助,标准按照每张床位每月补助200元,其中对失能老人根据卫健委评估结果,按照失能等级另增高发放护理补助,轻度失能老人100元每月,中度失能老人200元每月,重度失能老人400元每月。运营补助每年核算一次,由各养老机构统计报告,县民政局调查审核,本着应补尽补原则,开展运营补助工作。

二、坚决夯实机构运营补助的审查流程

为了保证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扶持资金发放的监督,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入住老人信息、入住情况等采取电话回访与上门沟通等方式进行抽查,并保证电话回访抽查率不低于20%,尽力开展现场沟通等形式。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收费票据与实际入住时间是否一致;现场询问当事人对服务质量评价,入住老人基本情况,信息情况;电话回访亲属,对政策的了解和老人入院情况等。通过完整完善资金发放审核流程,保证民生工程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并通过审查,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上的不足,予以督促指导。

三、抽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坚决整改到底

对于抽查中入住老人和知情群众所反映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运营中暴露出来的或存在但未暴露出的问题,要求机构坚决整改到底。尤其是关乎老人起居环境问题、安全生产问题、食品用餐环境问题、药品使用情况、娱乐活动环境问题,做到实时监督、及时督促、立即整改。

通过多调查、抓成效、保质量,提高南陵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更优质的环境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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