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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多措并举保障低保民生工程政策的落实

阅读次数: 编辑:芜湖民政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17:28 [ 字体: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且社会关注度高,为公平、公正地让此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群众,无为县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健全管理办法。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和《无为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印发了《无为县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民救〔2019〕81号)文件,对已获得低保家庭,镇人民政府要按照A、B类一年,C类半年进行动态管理,即每年3月份对A、B、C三类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每年9月份对所有在册的C类低保对象再次进行核查,采取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重点对有预警信息的低保户进行核查。目前全县A类对15274人,B类对象11134C类对3542人。着重提高重点对象的救助水平,对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补差水平的30%和20%增发保障金。

二是健全公示制度。不仅要求在申请这一环节公示,对于所有获得该项民生政策的人员,要求在册低保户名单在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长期公示,并且每月在“小微权力”平台公示,严格执行民生工程网上公开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做到有举报必核查,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努力打造“民心、民生工程”。

三是规范资金发放。为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县民政局每月准时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再由县财政局统一将保障资金打入低保对象“一卡通”账户。对于因死亡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销户,一是每月核对低保与五保身份信息,杜绝重复享受救助政策。二是与安徽省殡葬信息和人社局提供的领取养老金保险数据进行比对,做到及时清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的安全。

四是加强审核监管。2019年制定了《无为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实行全面复核,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退出保障范围。重点整治低保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漏保”问题;治理未对低保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问题和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9950人,累计发放资金1134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新增15612250、清退13822978,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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