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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阅读次数: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 [ 字体:   ]

        一是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一季度末,全省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24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387元和217元,较2014年同期分别提高22%和20%;共有城市三无人员4.8万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予以保障,保障水平达到月人均453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9.1%。新增2万张农村敬老院床位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敬老院床位总数达到27.7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超过65%;农村敬老院运营维护自2016年起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省级安排奖补资金6000万元,首次对农村敬老院建后管养给予补助。全省104个县(市、区)建立了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79个县(市、区)建立了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两项制度惠及120万老年人。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今年以来,省级拨付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4113万元,补助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371个;预拨2016年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500万元。全省各地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目前,亳州、蚌埠、马鞍山、芜湖、铜陵五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安庆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9%,马鞍山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
        三是养老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先后印发《安徽省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台账制度,强化行业监管。根据最新台账统计显示,全省共完成养老机构设立许可736家,设立许可率30%。联合财政厅、人社厅出台《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推动养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提升培训制度化、常态化,2015年全省计划培训9500人,完成率达90%以上,省本级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2000余名。
        四是养老床位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省本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3000万元,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投资额达到13.8亿元,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2.45万张,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7.6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22%。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定额补助管理办法》,通过等级评定、定额奖补,推动农村敬老院提高床位利用率,盘活床位存量,面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改善养老机构床位机构。五是医养融合发展有所推进。省级加大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补贴力度,福彩公益金首次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按照10万元、5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补助。各地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全省平均签约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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