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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社会救助不缺位

阅读次数: 编辑:赵斐雅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15:13 [ 字体: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决扛起“保民生、兜底线”的责任,把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发现、及时响应、迅疾行动、全面铺开,充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防护需求,持续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全面开展排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级民政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做好健康状况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急难情形,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截至目前,累计摸排低保对象10.14万人、特困人员1.66万人、孤儿592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弋江区兴隆街社区:在排查中发现一名特困老人哮喘病发作,立即联系车辆,将老人及时送至医院救治,并安排了陪护人员,妥善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

镜湖区弋矶山街道: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困难群众因出行不便,基本生活物资存在不足,于是主动上门,免费为其提供蔬菜、鸡蛋等食品。


(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送菜上门)

优化办事流程,开辟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针对目前疫情防控的工作实际,民政部门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对疫情期间申请救助的家庭,以线上信息核对和电话求证等方式为主,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到实时受理、快速审批。积极开辟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以及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镇(街)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由镇(街)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疫情期间,累计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562人、特困人员30人,开展临时救助297人次,其中实施先行救助118人次,支出临时救助备用金3.1万元。

创新救助方式,帮助困难群众防范病毒

疫情期间,民政部门根据家庭急难情形和困难程度,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努力做到精准施救,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必要需求。积极协调防指等部门,争取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向慈善总会申请使用相关捐赠物资,联合镇(街)、村(居)分发给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共向困难群众发放口罩23.23万只,其他防护物资4161份(件),提供食品等生活物资合约两万余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心理疏导及病毒防范指导,聚焦特殊群体,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芜湖县花桥镇:红光村一名低保对象因尿毒症需要每周去芜湖市弋矶山医院透析三次,因为班车停运无法前往。民政专干了解到情况后,立刻上报应急指挥办,经调度,即时派出车辆将其送往医院。经此,花桥镇民政办主动联系社会团体,组成爱心车队,专门接送疫情期间病情紧急无法去医院治疗的困难户。

 

(爱心车辆接送困难户)

 

(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发放防护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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