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殡仪馆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芜湖市殡仪馆是芜湖市民政局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为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聘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殡仪馆组织实施,芜湖市民政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4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的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1)通过芜湖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wuhu.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在芜湖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芜湖市殡仪馆办公室,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13: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考生本人“安康码”(“绿码”截图);
(4)考生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5)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参加考试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将于芜湖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该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汇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民政局审核,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民政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芜湖市财政局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全额给付。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芜湖市殡仪馆办公室 0553-3021936
联系人: 胡主任 徐女士
监督举报电话:市民政局人教科 0553—3837097
本公告由芜湖市殡仪馆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项
所有拟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熟悉并严格执行附件4《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要求,并在资格审查时自行提供附件5《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对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附件:1.2020年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 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5.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2020年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 芜湖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5 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doc